吊裝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
1. 吊裝作業人員有必要持有特別工種作業證。
2. 吊裝分量大于等于40噸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,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。吊物雖缺乏40噸重,但形狀雜亂、剛度小、長徑比大、精密寶貴,施工條件特別的情況下,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。吊裝施工方案經施工主管部分和安全技能部分檢查,報主管總工程師贊同后方可施行。
3. 各種吊裝作業前,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,非施工人員制止入內。
4. 吊裝作業中,夜間應有滿足的照明,室外作業遇到大雪、暴雨、大霧及六級以上勁風時,應中止作業。
5. 吊裝作業人員有必要佩帶安全帽,安全帽應契合GB 2811的規矩,高處作業時有必要遵循高處作業的相關規矩。
6. 吊裝作業前,應對起重吊裝設備、鋼絲繩、纜風繩、鏈條、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,有必要保證安全可靠,不準帶病運用。
7. 吊裝作業時,有必要分工明晰、堅守崗位,并按GB5082-1985起重吊運指揮信號規矩的聯絡信號,統一指揮。
8. 制止使用管道、管架、電桿、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。未經機動、修建部分檢查核算,不得將修建物、構筑物作為錨點。
9. 吊裝作業前有必要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轉部位、安全設備以及吊具、索具進行具體的安全檢查,吊裝設備的安全設備要活絡可靠。吊裝前有必要試吊,確認無誤方可作業。
10. 任何人不得伴隨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。在特別情況下,有必要隨之升降的,應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,并經過現場指揮人員贊同。
11. 吊裝作業現場的吊繩子、纜風繩、拖拉繩等要防止同帶電線路接觸,并堅持安全間隔。
12. 用定型起重吊裝機械(履帶吊車、輪胎吊車、橋式吊車等)進行吊裝作業時,除遵循本規范外,還應遵循該定型機械的操作規程。
13. 吊裝作業時,有必要按規矩負荷進行吊裝,吊具、索具經核算選擇運用,制止超負荷運轉。所吊重物挨近或到達額外起重吊裝才干時,應檢查制動器,用低高度、短行程試吊后,再平穩吊起。
14. 懸吊重物下方制止站人、通行和作業。
15. 在吊裝作業中,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:
16. 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不全,安全措施不履行,作業環境不契合安全要求的,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。